诚纳万千珍藏
共铸蓟韵华章
--蓟州区档案馆2026年度关于征集档案史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抢救、发掘散存于社会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蓟州区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相关档案史料,诚盼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共护蓟土根魂,同续文脉流长。
展开剩余85%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持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地方志资料。
征集内容
(一)红色档案资料
1.文献资料类:记录各个革命历史时期本地各级党组织建设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各个历史时期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和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的会议记录、指示等;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等的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笔记等原件。
2.实物档案类:能够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历史见证物(包括但不限于党旗、党徽、奖章、勋章、证件、票据、契约、生活用品)等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
3.音像资料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人物有关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等;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历史资料、采访记录等。
4.其他红色档案:包括革命遗址、纪念场馆的历史沿革资料,以及与红色文化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二)区域特色档案史料
1.民俗风情类:记录传统节庆、民间习俗、方言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文字、照片、音视频等。
2.特色物产类:与本地特产(如传统工艺品、地方特色食品等)相关的制作工艺、商标、广告、账册以及老字号传承人的手稿、信札、证书、实物等。
3.名胜古迹类:涉及历史建筑、古镇古村、文化遗址的文献、图纸、老照片或保护记录等。
4.文学艺术类: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行业协会和知名创作者创作的优秀艺术作品。
5.其他反映地方特色的档案:家谱族谱、地方志、行业史、反映城市(乡镇)变迁的各类档案资料。
(三)人物档案资料
记录蓟州籍及在蓟州工作、生活过的历史名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获得者、全国和市级劳动模范等各行业先进、领军人物在工作和生活中产生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照片、音像、信件、证书、奖章等各类档案资料。
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档案所有者将档案资料无偿捐献给蓟州区档案馆。拟捐赠的档案资料需内容真实、权属清晰,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仿真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孤本且本人需保存原件的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后,区档案馆将复制件纳入馆藏永久保存。
(三)录制口述档案。重要历史事件和突发事件、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人物活动的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录制口述档案。
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档案线索,我馆将依规对线索逐一核实、筛选、甄别,并开展后续征集工作。
说明事项
(一)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其中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资料应为未经编辑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
(二)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均归国家所有,由区档案馆永久保存,并严格按照限制利用意见和相关管理规定向社会提供开放利用。
(三)对于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及个人,区档案馆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依法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原所有者及其家属不得再行收回。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蓟州区档案馆接收整理科
联系电话:022-29031196
电子邮箱:jzqdag01@tj.gov.cn(邮件注明“档案征集”)
联系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渔阳北路1号(邮编3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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